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主任培训工作方案

2023-07-18 18:24

为加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交[20111009号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为满足深圳市龙岗区初级、中级安全主任培训需求,经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和市职业安全培训中心同意,我会与市交通运输培训中心于20135-6月联合举办交通运输行业初级、中级安全主任培训班,培训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本次培训,使学员系统学习并掌握有关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操技能,进一步提高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培训对象

交通运输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具备报考初级、中级安全主任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初级安全主任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与法规,2、安全生产基础理论,3、安全管理实务及伤亡事故管理,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安全行为科学,6、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等课程。

中级安全主任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管理概论,2、环境的安全管理,3、设备的安全管理,4、人员的安全管理,5,事故处理与工伤保险,6、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四、报名条件

(一)初级安全主任报名条件: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初级安全主任初始教育学习(报名时检验与所符合条件相关的学历证书原件):

、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年以上。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年以上 。

、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下同)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年以上 。

(二)中级安全主任报名条件:凡身体健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中级安全主任培训(报名时检验相关的学历证书、初级安全主任证书和职称证书的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十年;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初级安全主任资格后从事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满四年;

3、具有安全工程专业大专或本科学历并取得初级安全

主任资格,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别满三年和两年;

4、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工程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

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满二年。

五、报名事项

拟参加培训的有关单位人员请即日起至6月前由各企业统一派员或个人到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3号交通运输局1号楼408房)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携带学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报告,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张1寸红底彩色照片)。

六、培训时间及培训师资

培训时间:20135-12月。

培训师资:广东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深圳市职业安全培训中心资深安全专家分别授课、答疑。培训时间主要安排在周末(具体开班时间见附件)。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郭雁  28922753

传  真:89725905

 

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

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