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龙岗区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3-07-18 17:36

关于印发《2017年龙岗区汽车维修工

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深龙人通【2017】91号)文件要求,龙岗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和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结合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情况共同制定了《2017年龙岗区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踊跃报名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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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委员会

                    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

201 

主题词:汽车维修工、技能竞赛、方案、通知                 

抄  送:龙岗区民政局、龙岗区工商联(总商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龙岗交通运输局、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印发

(共印20份)

 

2017年龙岗区汽车维修工职业

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为促进我区率先落实深圳“东进战略”提供技能人才保障,发挥职业竞赛搭建平台培养、选拨和激励人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深圳技能大赛——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深龙人通【2017】91号)文件要求,为保障龙岗区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大力弘扬和传承工匠精神”为主题,以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技能人才成长为宗旨,参照市竞赛标准,通过举办职业竞赛,为技能人才提供“加强学习、交流经验、切磋技艺”的平台,激发广大群众“学技能、提升技能”的热情,推动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促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提质增量,培养交通运输行业专业人才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机构

2017年龙岗区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主办单位: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龙岗区总工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

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技师学院

深圳市龙岗中专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2017年龙岗区汽车维修工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织成员如下:

主  任:蒋节农(龙岗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

彭伟凡(深圳市区交通运输协会会长)

副主任:黄春兴(龙岗区交通运输行业工会联合会副主

席)

邱俊勇(深圳市区交通运输协会秘书长)

成  员:邱今胜(深圳市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杨树林(内燃机工程师)

林海波(深圳技师学院高级技师、讲师)

易小彪(龙岗中专高级技师)

苏伟东(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伟沐(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在区交通运输协会,负责此次竞赛工作的领导、统筹、指挥、协调等相关工作,工作人员由:邱俊勇、彭伟沐、郑周生、罗兰组成。

联络员: 郑周生、罗 兰

联系电话:28922753、89725905(传真)

邮箱地址:50869730@qq.com

三、竞赛工种、等级

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四、参赛对象

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区内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区内职业院校注册在校学生。参赛选手持有职业资格等级不限,但持有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高于竞赛标准,则不列入竞赛排名。

五、竞赛标准和方式

(一)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初赛以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进行理论考核,取初赛成绩前30名选手进入决赛。

2、决赛:决赛以汽车维修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进行实操考核。初赛和决赛的理论和实操双科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注: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40%,且不超过20名)。

(二)最终比赛结果按初赛成绩30%,决赛成绩70%两项计算。如出现分数相同,取决赛成绩高者进行表彰,若决赛成绩也相同,则名次并列。

六、赛程安排

(一)初赛时间:2017年8月12日。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

(二)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将结合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为第一至第三名,二等奖为第四至第六名,三等奖为第七至第九名,原则上不超过参加决赛人数的40%。

(一)荣誉及奖励。对在决赛取得优异成绩的前九名参赛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得第一至第六名的优胜者,授予“龙岗区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二)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对采用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双科竞赛的,各竞赛项目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竞赛成绩均合格且最终排名靠前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注:竞赛获发证书选手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40%,且不超过20名)

(三)培训补贴。参加本次竞赛活动,并获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职业资格的选手,可根据我市当年度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申请相应的培训补贴。

(四)人才引进入户积分奖励。获得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在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时,可根据我市当年度人才引进政策规定获得相应积分奖励。

八、报名方式  

(一)报名提交资料

1、《2017年龙岗区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附件1);

2、相关资质证明(提供其中一个证明即可);

(1)龙岗户籍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验原件);

(2)非龙岗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三个月社保清单(以上)或龙岗区企业工作证明;

(3)学生选手提供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学生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大一寸免冠黑白相片4张。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交通运输协会办公室(龙岗区中心城建设路3号交通大厦2号楼602室),联系人: 郑周生、罗  兰电话:28922753 ,传真:89725905邮箱:50869730@QQ.com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8月4日。

 

(四)资格审查参赛选手资格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